本报讯(记者 郝 光)拉面馆违规经营,女店主不但不改正错误,还对执法人员拳打脚踢,日前,这名女店主被警方依法拘留7天,并处罚金500元。
2009年12月28日下午4点左右,市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对责任区内主次干道进行例行性巡查时,行至胜利北路与礼节路交叉口处,发现李记牛肉拉面馆有出店经营行为,执法队员上前讲明违规情况,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劝其改正,进店经营,然而该店经营人员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女店主刘某不但不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改正错误,反而乘执法人员不备,用手将执法队员面部抓伤。与此同时,店内四名男店员窜出,将执法队员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在此情况下,执法队员始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迅即拨打110报警。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对其暴力抗法行为予以制止。经过警方调查取证后,决定对该店店主刘某治安拘留7天,并处罚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