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思

“家电下乡”对于惠农强农、扩大内需、促进增长、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但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董乐群日前表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检查家电下乡产品及同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5.2万家,查处案件537起,查获假劣产品货值2亿元。

国家质检总局采取五项有效措施严查“家电下乡”的质量问题,一是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建立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中标企业诚信建设;三是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四是及时受理广大消费者的举报;五是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对家电下乡产品部署专项执法检查。

对于有不法商贩将废旧的显像管,及其他老化的零配件装配成新彩电销售给农民的现象,董乐群表示,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也是质检总局严厉打击的对象。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万人次,检查家电下乡产品及同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5.2万家,查处案件537起,查获假劣产品货值2亿元。在查办的违法案件中,有不少都属于“以旧翻新”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打击了借家电下乡之名翻新废旧家电、坑害消费者违法行为。

为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中标产品,质检部门主要通过国家监督抽查、3C认证核查和执法检查进行监督。去年已在全国范围内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等7类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的中标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

(据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