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波 张宁宇)罗山县定远乡财税所积极转变职能,主动服务“三农”,让“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农村”。
该所一是积极实施“免征补贴”政策,即免征农业税,对种植水稻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同时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严格控制村一事一议筹资。二是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等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对村级三项资金、农村低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惠农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了各项社会事业的顺利发展。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改变机关作风,全面推行效能革命和首问负责制,将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这根红线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
该所在各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核算工作中,始终“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统一开户,集中记账,分户核算。平时定期、不定期组织财务收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维护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