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新义 徐 军)今年以来,信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向社会公布了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该局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督导,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该局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在全市2000名大学生村干部中首批选聘353名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协助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市法律援助网站,方便群众查询和联系。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和受理点224个,法律援助覆盖人口350万,占总人口的41%,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76%。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5件,其中刑事510件,民事1480件,行政25件,接待咨询6000余人次。二是大力实施“金手杖”工程。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的9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作用,对工资拖欠、合同争纷、工伤赔偿、医疗保险等问题,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无偿法律服务,努力维护信阳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20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三是在全市设立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点50个,定点定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每月第一个周日集中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全市28家律师事务所、252名律师深入50个乡村和社区联系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共计悬挂横幅275条,陈列展板326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0份,举办法制讲座9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0人次。四是开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今年3月份以来,共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解答各类法律疑难问题8000多项。五是对年老、残疾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或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此类公证案件1560件,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六是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此类司法鉴定586件,减免费用15万余元。七是全面落实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一律不收费规定。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人民群众解决信访难题和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0多人次。八是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免费开展法制宣传。全市共组织“每月一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100多场次,制作宣传展板620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15000条,印发宣传资料150000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2300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300余场次,播放法制电影89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230万人。九是坚持人民调解一律不收费的规定。全市3526个人民调解组织、34326名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2455起,调成21781起,调成率97%。十是开通“大墙内外绿色通道”。改善会见条件,免收罪犯、劳教人员亲属办理会见证的费用;继续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监狱长、劳教所长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咨询,已接待罪犯、劳教人员亲属咨询5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