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三分战略,七分执行。2007年,市委、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实行“五个禁止、十个不准”。其中,社会各界把“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形象地称为“禁酒令”。的确,连同“禁酒令”,包括“六城联创”的实施,诸多殊荣的赢得,无不彰显信阳之无限魅力,所有这些被誉为“信阳现象”,凸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执行力。本报从今天起开始刊发系列评论,进一步诠释党和政府的执行力。

执行力,不仅是实现目标、完成使命的重要保障,而且是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政治品格和能力水平的重要表现,是领导干部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执行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做人、做事、做官的试金石,是领导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助推器,是促进领导干部合心、合拍、合力的黏合剂。

通俗地讲,执行力就是完成任务的能力。执行力就是把正确的事情做好,把错误的事情做对。作为基层政府,如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取决于基层政府能否结合本地实际,并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古今中外,禁酒话题,老生常谈。我市颁布“禁酒令”之前,不少地方、不少部门、不少系统也颁布了同一禁令,但大多数是虎头蛇尾。相比之下,唯有信阳真正禁住了酒,而且禁得最好,禁得最久,禁得让人信服,来信阳学习禁酒典型经验的,络绎不绝。我市的“禁酒令”为什么能产生“威生廉”之效能呢?关键在于市委、市政府,能结合信阳实际,把提升执行力作为重要着力点,强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融入到了具体的执行之中,同时,市委、市政府以“禁酒令”为载体,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转变干部作风作为推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突破口,(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