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慧玲)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门店招牌的规范管理,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市联创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门店招牌进行综合整治,使之美化、亮化、净化,达到扮靓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的目的。
此次对中心城区门店招牌的综合整治,将按照规格统一、尺寸一致、字体规范、色彩协调的标准,对破旧的、不符合要求的门店招牌进行更换,对缺损的门店招牌进行整修。
根据责任划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门店招牌由业主单位负责清洗、整修、更换;市公用事业局及浉河区、平桥区、南湾湖风景管理区、羊山新区的市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负责责任区域内主次干道门店招牌的审批、排查和验收;42条主次干道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任务的下达和督促落实;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协助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市联创办、各区联创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
通知要求, 2009年12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对各自责任区域内主次干道的门店招牌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联创办。市联创办专项督查组将根据排查情况给各牵头单位下达整治任务。需要进行整修和清洗的门店招牌,要在2010年1月15日前完成任务;需要更换的门店招牌要在2010年1月底前完成更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