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续有群众反映,有人假借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人员及办公电话号码给事主打电话,称事主个人身份证件或个人信息被盗取、个人银行账户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黑钱等犯罪活动。在事主担心、焦虑之时,打电话人员要求事主按其提示进行操作,几个环节后,事主个人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内的钱便转入“银行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所谓“保全账户”,导致上当受骗。在此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谎称金融部门人员,利用银行信誉降低了事主防范意识;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改号软件等技术手段,将来电显示号码改为金融部门的电话,事主如果通过“114”查询,也确实为金融部门的办公电话,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欺骗性。
为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共同打击此类电信诈骗,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特提示:
1.金融机构从未设立“安全账户”或“保全账户”。凡以银行等金融部门人员名义电话告知上述内容,并要求事主通过转账或汇款保全资产的,均为诈骗行为。
2.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即公民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人民银行进行现场查询,委托他人查询时,必须出具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查询书。人民银行不接受电话查询方式,同时,从未采取任何方式主动告知公民个人信用信息相关情况。
3.公民应增强个人防范意识,接到类似相关电话时,应尽可能采取现场咨询方式,或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查询验证,不要轻易被来电号码、来电人身份所迷惑。
4.提醒广大公众不要将银行卡、个人身份证件一同存放,同时,要增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