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12月16日,我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新县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开业。这既是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重大突破,也是试验区建设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省银监局副局长陈益民、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马怀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继先、市政府副市长曹新生、市政协副主席熊静香、市长助理杨六栓出席庆典仪式。

新县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地方股份制金融机构。该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全行下设1个营业部、21个支行、5个分理处,总行机关设有10个职能部门,共有在册员工303人。其经营宗旨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主开展各项商业银行业务,重点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并以此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注册登记,该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新县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得乐表示,新县农商行在今后的发展中,将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用现代银行的经营理念、机制和标准发展自己,建成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机构,为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