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版)对不熟悉法律的当事人帮助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三是立足公平促和解,维护刑事被害人权益。充分运用检务公开推动刑事和解,及时为被害人伸张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三、形式多样,举措便民,增强检务公开的灵活性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活动。检察干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检务公开。成立由多个部门参与的对口服务小组,深入城区各社区开展“检务进社区”系列活动,面对面地进行检务公开,共开展较大规模的义务法律咨询20次,发放《检务公开手册》1万余份;由检察长带队,深入单位、工业园区、乡镇,与辖区内的公司企业负责人座谈,通报检察工作,征求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开辟宣传阵地,确保公开广度。在《检察日报》、正义网、《河南法制报》和《信阳日报》等各级媒体上宣传了检察工作的成绩与经验,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加强窗口建设,提升公开水平。加强窗口硬件建设,配置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向社会作出便民十项服务承诺,增强窗口接待能力,提高检务公开效率。
四、开门评检,促进工作,提高检务公开的实效性
一是开门纳谏听诤言。在检务公开中,注重运用多种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工作长足发展。通过向党委、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建立人大及人大代表监督具体案件联系制度,对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起诉、出庭公诉等阶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检察机关视察指导工作;走访县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纠正检务公开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务公开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围绕民意抓整改。对开门评检过程中收集的不同意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并专门召开会议集体会诊,形成排查报告。对群众反映属实的,拿出明确整改措施。三是深化公开促工作开展。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对控告申诉须知、当事人维权等内容向社会群众进行宣传,及时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也有力地促进检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