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高映  骆 楗

预防职务犯罪应当“三抓”

笔者认为,预防职务犯罪应当“三抓”:一是抓教育,二是抓制度创新,三是抓内外监督。只有抓好了这三个环节,才能防微杜渐,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必须抓住教育这个基础环节。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没有针对性的教育往往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必须区分教育对象的类型,针对职务不同、岗位不同、素质高低不同采取相应的教育方式,这样教育才不会走过场。要在内容上下工夫,在深度上做文章,以题材吸引人,以深度留住人,这样教育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积极整合辖区各类教育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平台,比如看守所的反面典型,基层的宣传报栏、图书室、内部刊物和内部电视等,都是可以共享的教育资源。要把这些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

建立制度管理权、钱、人、事的体制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漏洞;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紧紧围绕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而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要克服监督缺位的问题。要把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常监督、真监督,才能有效预防腐败。要克服监督滞后的问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多做未雨绸缪的事,少做亡羊补牢的事。过去往往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监督因各种原因难以落实。必须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凡需接受监督的事项必须提前申报,便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事前介入。要克服监督松懈的问题。坚决杜绝监督走形式、走过场,坚决消除“人到位监督就到位”和“参与就是监督”的错误思想,切实加强干警的素质教育、业务教育,把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真正发挥监督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