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梦华 胡正宇)罗山县公安局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置于公安工作“总抓手”的主导地位,探索和建立公安内部监督体系,拧紧内部监督“总发条”,激发了队伍活力,提升了工作竞争力。
整合大监督力量,变“孤军作战”为“齐抓共管”。该局监督搭台、部门唱戏、全警参与,实现监督力量的有机整合,形成监督合力。2009年以来,先后对38人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新提拔派出所长,逐人发放《提醒诫勉书》;警务督察部门围绕重大警务部署和中心工作,沉在基层,一线督察,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19件,提出督察建议25件,停止执行职务1人,采取禁闭措施3人,实现了督察结果和绩效考评的有效结合;“警力”跟着“警情”走,全警抓监督。每个单位明确一名监督责任人、一名监督联络员、一个领导小组,实施“大兵团”作战,尤其对“命案攻坚”实行“一案一督”、“十天一查”,提高了全县命案攻坚能力;走出去,请进来,扩大监督面。聘请30名监督员,建立起一支层次合理、代表广泛、反映社情民意的监督员队伍;广泛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创新大监督机制,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该局通过实施文化育警、知识强警和反面警示等,增强了民警的自警、自律、自励、自强意识,筑牢了反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树立了昂扬向上的浩然正气;严格管理,制度在先,让民警不能为。丰富和完善了既有“不易为”的防范制度,“不敢为”的惩治制度,也有“不愿为”的自律制度和“不需为”的保障制度。制订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抓落实,问责在先,让民警不敢为。
形成大监督格局,变“单线出击”为“全警覆盖”。该局纵到底,压力层层传递。叫响“跟我干,向我看,对我监督”的口号。严格落实“一职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各单位实行季度考核。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记功、嘉奖和表彰,年终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一票否决”,单位一把手自行辞职;覆盖全警,形成大格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抓监督、抓督察,把监督的层面覆盖到公安管理、执法服务的各个环节,使监督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协调,警种协作,共同配合”的大监督格局,有效地解决了监督工作“看不清、摸不着、抓不准”的问题,较好地调动了各警种抓监督、抓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监督的整体覆盖面,实现了监督价值最大化,开创了公安监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