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 方 涛)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透明,让申请人获取信息更加快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罗山县法院实行《执行信息告知书制度》,内容包括法院执行流程、执行风险评估、执行接待(访)时间、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及执行投诉渠道的信息公开告知当事人,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该院做到一是告知法院执行流程各个阶段。对执行案件可能经历的执行接待、执行财产查扣、强制执行和执行结案等阶段,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告知当事人,让其一目了然。二是告知执行风险评估。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让申请人对案件执行的结果事先有心理准备。三是告知执行接待(访)时间。受理执行案件时,该院同时向申请人告知执行庭所有人员的名单、接待当事人的时间、执行局长接待日,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提出请求。四是告知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在受理执行案件时,将执行案件联系卡送给当事人,联系卡上写明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投诉电话、信件、电子邮箱、执行建议等内容,明确告知当事人如对法院执行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息、电话、邮件等渠道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方便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及时反馈,保证执行工作在阳光下有序运行。

该制度实行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62件,结案165件(旧存3件),执结率达101.23%,其中达成和解117件,和解率达72.22%,无一起矛盾激化和上访、信访事件发生,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