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正式签署旅游一体化合作协议。

长春、吉林两市加强区域旅游经济合作主要是从强化政府主导、开展联合促销、加强协调沟通、打造旅游环境等4方面入手,推进两市在旅游产品开发、市场推广、政策措施、行业管理的一体化,积极构建“长吉旅游经济圈”。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双方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打造两市精品旅游线路;积极推进两市互为旅游客源地、互为旅游目的地,共同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建立两市旅游局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两地旅游景区一票(联票)通、一导(导游)通等,全面实现两市间的无障碍旅游;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旅游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自律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等。(赵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