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为鼓励市场竞争,促进资费水平下降,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决定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这次改革主要调整了有关电信资费的价格管理形式,不涉及具体资费标准,但希望通过改革促进电信企业降低相关业务资费,同时有利于用户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资费方案,从而减少通信消费支出。
根据两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固定本地电话业务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无线市话”或“小灵通”)业务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通话费的资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今后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各项资费水平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上述规定旨在要求电信企业在确保用户现有负担水平不增加的同时,出台更多的资费方案,让用户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这位专家说,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消费者需求,自主确定固定本地电话和小灵通的资费方案。这就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有利于鼓励固定电话运营企业拓展市场,开展竞争。
原信息产业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将基本月租费按省会城市、地市县、农村和办公电话划分为4个级次,各级次内又分不同资费档次,标准为每月10—35元不等;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共设3档,首3分钟资费标准分别为0.18元、0.2元、0.22元,以后每分钟标准分别为0.09元、0.1元、0.11元。具体标准由当地在上述资费档次中选择确定。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