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晓川 曹志强)潢川县始终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政策,强化责任,发挥部门作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优抚安置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潢川县从2003年起就把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纳入县财政预算,保证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0%。对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潢川县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50%。自2006年起将全县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障,由县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医疗保障金由县财政专项拨付。逐步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全县“双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既快又好地安置军转、军退、军休人员,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当年安置率均达100%,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潢川县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2978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购买了大额医疗保险,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上实现了新的重大突破。认真做好以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为主的涉军稳定工作。完成了参战涉核人员审核认定信息录入工作。全县各级妇联、共青团、民兵组织、民政部门共组成“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和“送温暖小组”290多个,为军烈属帮耕、帮种、帮收、帮修房。粮店、车站、医院、商店、广电局、公用事业局等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制定了一系列拥军优属公约和制度,设置了“军人优先”服务窗口,为军人和优抚对象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方便条件。

目前,潢川县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拥军优属保障到位,有效地解除了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调动激发了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国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