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工作,不仅关系到改革与发展的宏观问题,而且关系人们的生产、生活。那么,作为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的基层乡镇,怎样做好政法综治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呢?

一要上下齐抓共管。明确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综治办是乡镇综治工作机构,配备有专职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综治专职工作人员兼治安主任为该村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综治工作网络,乡镇成立综治工作中心,公安、司法、法庭、交警及信访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每村配一名综治专职工作人员兼治安主任,形成综治网络。成立联防巡逻队,乡镇成立“联防联控”巡逻队,由乡镇综治委员会领导成员带班,定期巡逻;村以村民组为单位,成立“群防群治”打更队;拉紧乡村联动,警民互动,村干部包组包户的安全链,确保辖区巡逻治安全覆盖无盲点。

二要增强公众安全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重点采取巡逻、联防、排查、严管、打击5项措施,预防和减少偷盗治安案件、安全隐患事故及赌、毒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及时侦破“两抢一盗”案件,打击刑事犯罪。开展“除恶打黑”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侦破迅速、打击及时,取信于民。严打加害者,安抚受害者,提高群众的公信力。以开展“户户平安工程”建设为抓手,开展“警民连心”工作,全面开通“平安互助网”,开展“警民大走访”活动。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做到秉公执法,公道正派。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起,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照顾弱势群体,解决群众现实困难。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政法各部门的温暖;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着重搞好交通、运输、矿山、炸药管理、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校舍危房、超市、加油站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安全生产与检查,确保科学发展,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同时要重视信访,打击非法上访,建立矛盾排查机制和利益调处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处理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要营造安全综治工作好氛围。以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执法为民为基准,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建立正常的警民联络通道,化解警民矛盾与误会。引导群众逐级反映意见与建议,不得越级上访或投诉。定期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党代表召开政法工作座谈会,听取广大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群众辨证对待政法工作及部门的评价与期盼。努力形成在监督中改进,在服务中提高,在理解中支持的良好氛围。真正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让群众感到安全和满意,感到公平和正义,同时,通过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公正评价,体现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系光山县南向店乡党委副书记)

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