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长江 喻 景) 今年以来,淮滨县交警大队运用科技手段侦破3起交通肇事案。

2009年6月3日,韩某驾驶拖拉机行驶至省道337线淮滨县境14KM+200M处,在倒车时与赵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赵某当场死亡,后韩某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淮滨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及技术员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提取车辆撞击碎片和刹车痕迹检验,并结合现场勘查分析及熟悉现场情况人员讲述,在第一时间基本确定了肇事车辆的型号及车型。民警最终在淮河大桥南1000米处查获了肇事逃逸司机及车辆。

2008年8月6日9时30分,在省道337线淮滨县境300米处,李某驾驶三轮车沿王罗公路由东向西行驶,与同方向唐某驾驶的电瓶车(后面坐着郑某)相撞,造成唐某受伤,郑某当场死亡,后李某弃车逃逸。2009年6月份,该大队通过计算机网上查询,获知李某在浙江省萧山市办理了暂住证,由此得到了在逃犯李某臧身地信息,后组织精兵强将赶往萧山将其抓获。

2007年8月15日5时许,费某驾驶自卸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淮滨县马集镇鲁围孜村路段时,与郭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受损,郭某受伤,后费某驾车逃逸,郭某经淮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司机及车辆均未查获,赔偿不到位,受害者亲属3年来一直不间断地上访,该大队虽多次组织警力摸排,均无成效。今年6月24日,通过网上对费某户口信息查询,获知其在浙江省务工,该大队及时组织警力,赶赴浙江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