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冬天里,来自市妇联的统计让人暖意融融:得益于《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的推行,两年来,在教育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服务和援助、参政议政等诸多方面,信阳市的女性集体前行。
前行不易。以地方新政的形式,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以坚决有力的落实,冲破不显山不露水、看得见摸不着、根深蒂固的男女不平等积习,女性在关爱的阳光下与男性共同成长进步。
近日,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在河南调研时,高度评价道:“《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的推行在全国是一个创举,是河南省最具创新的工作,是信阳市委、市政府和信阳妇女的智慧结晶,不仅为广大妇女带来诸多实惠,而且在全社会产生了深远和积极的影响,在河南乃至全国都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而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初,全国妇联就给予充分肯定——“这件事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在这个社会,由于文化、制度等多方面原因,女性在接受教育、就业等方面与男性有很大差距,男女在起点上就不一样。这种做法(指《实施意见》的推行)是一种有益的补充。”
难忘2007年的“三八”妇女节。这一天,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在座谈会上聆听了来自全市各阶层妇女干群的心声,当场表态“关爱女性,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信阳要出台一个从生到老一生关爱女性的政策”,并要求市妇联牵头统筹,结合本市实际和妇女现状,尽快起草一个让女性能在现实中真正得到实惠的可行性规定。
经过几十个部门的大量调研、反复论证,2007年9月,修改了七十多次的《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问世,它涉及女性出生、就学、就业、就医、养老五个领域,对妇女儿童的扶助政策作了明确量化、便于执行的规定。诞生于信阳的公共政策成为《妇女发展纲要》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解读和深化。
《实施意见》一出台,立即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专家学者的认可,认为信阳市将关爱女性量化、变成一项项具体而实在的“实惠”,是对政府责任和义务的最好诠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年的时间里,《实施意见》经受了考验,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在教育培训上——2008年中招考试中,参加考试的35312名女生全部加2分,其中因加分升入重点高中的女生2436人。适龄女童入学率100%。有80%以上的农村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中,受训妇女达22064人次。
在创业就业上——为7095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贷款20615.6万元;培训城镇下岗女工6665人次,安置下岗女工4623人。
在社会保障上——各级财政共投资631万元,为19972户农村妇女双女户购买了养老保险;有18.5万余户女孩被纳入医保,有5万余个女孩家庭被纳入低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14.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女性17.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1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27.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6.7万人。
在法律服务和援助上——全市建有法律援助中心11个,妇女维权法庭10个,110反家暴投诉中心11个,受案率和结案率达99%。
在参政议政上——全市8次领导干部公选,481名女干部享受到加2分的政策,有17名女干部因加分走上领导岗位;在“双推双考”选拔中,明确女干部比例数额,有17名女干部脱颖而出。在公选村干部中,有33名女性因加分就任新农村建设村官。
数字是最直白的,数字也是最温暖的。它不仅验证了信阳的执行力,验证了政策的绩效,更验证了一种进步、一种前行的姿态。
《实施意见》如一曲温婉而深情的歌,唱出了信阳女性的尊严,唱出了信阳男性的胸怀。这支歌为信阳山水增色,为信阳魅力添彩。
本报记者 吴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