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为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监督法》、《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聂书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对市“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题检查的通知》发出后,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自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自查报告和报备情况表。今年以来,市“一府两院”已报备规范性文件44件。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意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各报备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监督法》和《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还要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份数等要求报送备案。三是明确职责,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四是注重沟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一府两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联系,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对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共同进行研究。五是努力提升承办人员素质。为了适应形势需要,要加大对承办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