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舒长伟 梁丽君)为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今年以来,罗山县地税稽查局推行“一细四快”,提高稽查水平。

“一细”即查前准备细。该局要求稽查人员检查前全面掌握所查企业检查年度经营情况、涉及的地方税种、有无欠税、可能存在问题、当年自查补缴税款等各项情况,明确检查重点,提高检查效率。“四快”即下户检查快:要求检查抓住主要问题,发现涉税违法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税额巨大的线索一定要立即查实,以防纳税人毁坏、隐藏或修改涉税违法的事实证据等;审理提交快,要求审理科对提交的报告随报随审,对一些上级交办或群众举报的案件,在稽查人员查结并提交报告后,实行限时审理,对一些疑难、重大案件,负责稽查的主要人员要全面向审理人员介绍情况,从而提高审理效率和质量;合议结案快:对涉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运用税收法律法规得当,符合法定程序,处理意见恰当的稽查报告,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结案,从而有效阻止一些企图通过各种关系、透过不同渠道来为涉税违法行为说情、打招呼的现象,保证了税务稽查的公正、公平、公开;税款入库快:明确稽查与执行部门税款查补的入库时间,凡超过限期缴纳税款的,一律由执行科专门办理税款入库,发挥执行科对组织税款入库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