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瑞刚 孙存春)近年来,淮滨县法院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断深化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一是注重庭前教育工作,通过家庭阅卷,提审被告人和会见被告人家属,查明被告人犯罪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做好教育感化工作,促使被告人进行反思,为顺利开庭审理案件和日后的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必要时还向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居住地附近的群众和相关基层组织了解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成长情况和犯罪原因,取得他们的支持。二是强调庭审教育,针对未成年被告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认识能力和心理素质较差的特点,该院把法庭教育融入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各个环节当中,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对被告人予以法制教育。由于被告人一般都有信任辩护人的心理,法官还通常要求辩护人协助法庭进行庭审教育,由辩护人结合案情和被告人的思想实际,实事求是进行辩护,促使其痛改前非,悔过自新。三是注重宣判教育,未成年被告人经过庭审的感化教育后,一般都受到较大的触动,对罪与非罪的认识有所增强。在实践中法官针对这种心理,在宣判时尽量缩小旁听群众的范围,以消除其不必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