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新)为强力抓好现行命案、命积案和命案逃犯的侦破抓捕工作,加强命案防范,日前,市公安局全警动员,采取异地督察、交叉督察、随案督察、随时督察相结合的督察方式,对命案攻坚和命案防范工作进行全程督察。
为取得命案攻坚决战的全面胜利,从近日起到年底,市公安局抽调全市督察警力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将全市八县两区督察警力分为10个督察组,各县区督察大队长作为督察组组长,负责各县区命案积案、命案逃犯和命案防范工作的专项督察,对未破现行命案县区的命案攻坚工作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直接派人督察。
在对有未破命案的县区的督导中,督察组与专案组同吃同住,全程跟进,做到“四个必须”,即每天命案碰头会必须参加、每天命案进展情况必须清楚、现场督察记录必须详细、督察情况必须当天上报。督察组成员扑下身子、拉下面子,实地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指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保证命案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对没有现行命案的县区,督察组以命案防范和省厅挂牌督办的命案积案和命案逃犯为督察的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到分包县区现场督察两次,每周三、周五的下午向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书面上报专项督察报告。
对即发命案,分包县区督察小组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发案现场,对县区公安(分)局领导,刑侦、技侦、网监、派出所等命案联席单位到位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如属可防性命案,随即开展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