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梦华 刘泽勇

新县,位于鄂豫皖三省接合部,是一个以林为主的山区县,同时,还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将军县。新县交警大队在这有着深厚底蕴的红色传统的影响下一路前行,不到20人的交警大队,管理着全县将近2000公里的道路,他们用热血和赤诚,干出了不俗的业绩,守护着大山深处的交通安全。

在新县乡镇的道路上,一辆辆外观统一的城乡巴士不时穿梭在狭窄的乡村道路上,根本看不到农用车载人的现象。

2007年以前,新县城乡客运车辆管理混乱,平均每年发生事故55起、死亡5人以上、伤40多人。为此,新县交警大队主动配合交通运管部门,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在较短的时间内成立了城乡客运公司,把全县365辆从事城乡客运的小型客车全部纳入客运公司管理,统一外观标志、统一进站经营。同时,交警大队还派出民警进驻客运公司,全程监督车辆的安全检查情况以及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情况。“在驻站管理的同时,我们还把每辆城乡巴士都承包到每位民警,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管理,民警要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印在联系卡上,分发给驾驶人,承包民警对驾驶人和车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该大队大队长刘如江说。

对辖区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他们同样尽心。该大队在个别重点学校专门设立了“护学岗”,每逢学生上学、放学高峰,该岗轮值民警就会全力疏导,保障学生们的安全。“特别是晚自习,无论多晚,我们都会派出民警进行疏导。”刘如江说。“护学岗”设立以来,辖区学校未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同时,该大队还和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主动进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辖区每个学校,该大队都派出民警任安全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这看起来是“虚职”,但职责同样重要。学校每年至少要上两次交通安全课,并经常性地播放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由于新县80%都是农村人口,所以对农村人口的交通安全宣传就显得格外重要。该大队在新县每个村庄,都和当地村委会联合建立“交通安全室”,这个小小安全室可不能小看,每个村都由村委会主任或主要干部任交通安全宣传员。为了增强这些宣传员的业务知识,该大队会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而他们的职责也很多: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台账;督促村民办牌办证;保护交通事故现场,调解轻微事故等。

“农村交通安全室的建立,不仅从根本上减轻了民警进村宣传的工作量,而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问题解决了,就等于我们的工作已经干好了一大半。我们县已经连续13年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刘如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