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8元钱的乱收费,一起耗时2年的举报,一起2年后尚未得到满意结果的官司……度日如年的等待,分分秒秒的煎熬,等来的却是“雷声大雨点小”、不疼不痒的答案。在法制日益健全、法律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信息泛滥下的乱收费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却屡禁不止,不知是消费者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抑或是监管者的悲哀?

据《信阳日报》民生新闻摘自大河网的报道,2007年,郑州消费者赵正军被郑州联通强制收取每月2元的天气预报短信费,共计4个月8元的费用,当年12月份,赵正军向省发改委举报。2008年12月,省发改委对郑州联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计40元。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中的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赵正军认为,省发改委没有依法没收郑州联通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却变着法只处罚40元,有故意袒护违法之嫌。对此,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特意向省发改委制作了“司法建议书”,并对省发改委的处罚决定作出纠正。

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就在省发改委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以后,郑州联通依然肆无忌惮地进行着强制性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还在进行着。

对于这种置法律和监管部门处罚于不顾的郑州联通的不法行为,旁听此次公开审理的100多位群众也表现了极大的关注。他们认为,法院在以后的庭审中,应当让这些“郑州联通们”出示证据来证明哪些人没有受到伤害,并加重对他们的处罚。对于赵正军这种“王海式英雄”的行为,应当加以褒扬。

当今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上至大中城市,下至乡村农户,手机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这些通讯工具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其中最大的不幸就是信息的泛滥,以及手机运营商们不择手段地乱收费。其实,这种现象并非郑州联通专有,全国各地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信阳也不例外。前段时间,《信阳日报》民生新闻就报道了信阳联通乱收费的现象,也报道了信阳移动手机用户饱受垃圾短信困扰,以及不明不白地被强制性收取额外费用的问题。然而,至今也没见到这些手机运营商们给出“一字半解”的答复,丝毫没有收敛的自律行为。垃圾短信还在泛滥,强制性收费还在进行,消费者还在承受着不法侵害……而信阳的监管部门似乎也没有实施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

就在笔者写此文的11月15日中午,央视新闻频道报道了手机“黄祸”泛滥的新闻。报道称,目前的淫秽色情信息在手机网站上泛滥,中国近5000万中小学生受到严重侵害。看来,受到不法侵害的并非只是成年的消费者,连祖国的下一代也不能幸免。万变不离其宗,无视法律和道德的手机运营商们,把他们的最大化利益建立在消费者的无限痛苦之上,不知这些“国字头”的“大哥大”良心何忍?

面对如此屡禁不止的侵害,作为消费者,不应再沉默,应当从“赵正军现象”中给我们一些启示。一是信阳的消费者再遇到垃圾短信和强制性乱收费时,应该像赵正军那样拿出证据,直接向市发改委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二是在投诉不力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将维权进行到底。倘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信息泛滥和不法侵权就无处躲藏了。

□李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