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13日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目前,这个省已经在乡镇基层司法所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2541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符合免审查经济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直接在受理点获得法律援助。

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4月起,河南省司法厅开始将法律援助申请关口前移,将受理点由县(市、区)司法局下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在受理点,群众可以得到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咨询群众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受理点可以直接指派律师承办案件,帮助群众免费打官司。

据介绍,符合以下五种条件的群众可以直接在受理点得到法律援助:一是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二是当事人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三是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四是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五是申请事项法院已立案并予以司法救助的。

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一些确有经济困难但又不在以上受助范围的群众,可以在受理点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更高一级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受理点接到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也可以上报法律援助中心处理。从而实现全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据悉,省司法厅每半年对2541个受理点进行一次考评,对工作不负责、办案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或者违反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受理点,将视情节进行整顿或撤销其受理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