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在做客人民网时宣布了这一“喜讯”,然而却没有得到舆论叫好,而是一片质疑声。
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重点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落实情况,时间是从10月15日至12月15日。检查还没结束,有关负责人匆匆宣布“喜讯”,依据何在呢?
该负责人表示,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这一逻辑,似乎与事实和人们的感受并不相符。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政策以来,并没有遏制住“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2006年至2007年,19个城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补课、赞助等费用5.02亿元。近日,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一项调查显示,高昂的教育费用已成为有适龄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项沉重的负担,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补课费、择校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声称“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莫非现实中存在的“乱收费”在一些官员的眼里,已成了“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收费”?倘真如此,一些学校只要挖空心思拿到教育部门的“红头文件”,或者迫使学生家长签订一份“自愿捐助”协议,即可明目张胆地“收费”。宣布“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的“喜讯”之后,在“形势一派大好”的假象下,打着各种幌子的“乱收费”现象会不会愈演愈烈?令人担忧。
教育“乱收费”是存在已久的顽疾,令百姓深恶痛绝,若拿不出真凭实据,请不要张嘴就来。否则,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不仅不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新华社记者 黄 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