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静)近年来,罗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把其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来落实,由县民政局牵头,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置工作,成立组织,出台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确立以自谋职业为主、重点扶持就业为辅、安置就业为补充的多元化安置工作新格局。

宣传政策,积极引导。罗山县委、县政府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为推行安置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2009年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动员大会上,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为退役士兵宣讲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退伍安置政策,劳动部门宣讲就业环境、就业形势、用工制度改革等情况,县民政部门宣讲退伍安置政策及相关法规,引导退役士兵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主动参与到公平竞争中去。

开展培训,拓宽渠道。为使退伍士兵有职可谋、有业可创,提高退伍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罗山县民政局安置办公室不断加大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为符合安置条件的83名城乡退役士兵开展上岗就业培训。通过技能培训,使参训者得到职业资格或结业证,为他们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该县还十分重视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及时搜集掌握全县用工情况,为退伍士兵提供就业信息,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和输送适用人才。2009年,全县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320人。目前,已推荐退伍士兵就业83人,98%的自谋职业退伍士兵走向新的就业岗位。

结合需求,落实政策。罗山县结合实际,制订了自谋职业退伍士兵享受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县财政部门承诺及时划拨专项经费,确保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县民政局安置部门主动与税务、工商、劳动、教育部门联系,从税收、工商管理、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升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为城镇退伍士兵就业、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对他们遇到的困难,县民政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实行全程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