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目标。这一总目标,集中地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以及思想路线、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首先要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为此,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党的建设中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心思和精力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不断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和必须发扬的优良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既坚持艰苦奋斗,又保持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富有活力、团结和谐,是我们党生机勃发、力量凝聚的重要标志,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原则在党内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建设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是以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从而把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谢应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