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姜春康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据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叫停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这紧箍咒套得好。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重拳一下击中了教育界的“软肋”,开刀很及时。以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总是星星点点散布在城市角落里,见怪不怪。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在职教师勇敢在课堂之外开启“小灶”,对一部分学生收取费用,课堂上予以特殊关照。关照背后,意味着一些在“天底下最神圣的事业”阴翳下乘凉的教师,并没有尽心尽责使全力做好本职工作。道理很明显,为什么就不能课堂上对全部学生关照呢?为什么另收费就可以特别关照呢?
私心私利,让教育变了味。关照的“食物链”中,教师、学生、家长都在某些潜规则中漫游:教师收费,家长掏钱,学生在中间当观察员,埋头苦学,接受关照。
在我市,曾报道过多次一些学校开有偿培训班,也有在职教师从事第二职业,开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和提高班,这都是有悖于素质教育的初衷的。
用紧箍咒对付潜规则,用立法叫停有偿家教,严厉处罚违规教师,符合义务教育的精神,值得叫好。草案具体严肃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虽然,草案尚在公开征求各界意见,但叫停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本质不变。义务教育是大问题,这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和某些教师私心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百年大计的问题,是有关国民教育福祉是否被蚕食的问题,不容忽视,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