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安还是“中尉”军衔
这名“警察”在大门旁专门打扫卫生

如果你不仔细看,你会以为这些站岗的人都是解放军和公安警察,而这些“解放军战士”和“警察”其实都是身着军警服装的保安。我市一些部门的保安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着保安服,而是别出心裁地给他们穿上了神气的军警服装。记者在平桥区的会展中心和河岸边的金色水岸小区门口看见了这些正在执勤的冒牌军人和冒牌警察。

今年10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由此可以看出,军人着装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而这些穿军装的保安着装并不规范,除了肩部有显示军衔的肩章外,其他军装上应佩戴的领花、胸牌、臂章都没有。他们随意着装,不但违法,也有损军人和警察的形象,希望这些部门能够及时纠正过来。

□本报记者郝光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