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瑞刚)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举办法律培训班、送法下乡及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全面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该院坚持将普法宣传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在立案时,对不予受理的案件,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解释不予立案的原因,提供法律条文供当事人查阅,适时向当事人对法律条文进行讲解。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以普法教育为主,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在对法律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顺利结案。针对驳回起诉、裁定驳回、判决驳回的案件,当事人一般争议较大,此时法官会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分析驳回的原因,若依据法律通过其他途径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法官会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条文。
该院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以淮滨县法院网为平台,将法院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该院已在淮滨县法院网发表文章420多篇,使广大群众通过媒体对法院工作有深层次了解。同时,该院充分利用板报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重点针对诉讼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使当事人在诉讼时就对法律的基本问题有所了解。
在普法宣传中,该院坚持把普法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即乡镇村组、社区街道。并注重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协作,加强与企业、社区、学校的交流,以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