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9〕72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中规定:县(市)城区原则上设一个能够保障市场供应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县城区中心半径10公里以内且专用鲜肉配送车辆的车程在30分钟以内的乡镇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平桥区城区内,相隔不足3公里远的地方却同时存在两个生猪屠宰场。位于平桥区东平湖居委会六组,一直都在正常生产的这家生猪屠宰场每年都年检合格,却被区商务局定性为非法屠宰场;而位于平桥区十八里村的区食品公司院内的定点屠宰场从建成之日就没有生产过,却成了合法屠宰场。一时间,谁是“李逵”,谁是“李鬼”?令人真假难辨。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一份平桥区商务局文件,文件批号是平商文(2009)64号,签发人为该局局长肖成国。文件中写道,“平桥区十八里生猪定点屠宰场隶属于区食品公司,地址在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既平桥区食品公司十八里肉联厂院内)。证照齐全,是经过区政府考察选址,并经过上报市定点办同意的合法屠宰场。而在平桥区平桥办事处东平湖居委会六组的屠宰场,是周金富伙同李永全等人自建的、没有申请、没有批文的非法生猪屠宰场。这个私自建设的屠宰场一直都没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是非法的屠宰点。”
记者实地查看了两处屠宰场发现,所谓非法的、位于东平湖居委会六组的屠宰场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干净整洁,设施完善,并有比较先进的无害化处理焚烧炉等机械化设备。一份由平桥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12日盖章批准的《屠宰场重新审定定点屠宰资格申请审批表》上也明确显示平桥区定点屠宰场场址为平桥区东平湖居委会六组,且从2004年至2009年年检都是合格。屠宰场经营者周金富告诉记者,这个屠宰场机械化生产线每小时的屠宰量为100头,而满足平桥区的需要每天只有40头左右。
来到十八里食品公司院内,我们看到这个刚建成不久的屠宰场大门紧闭,从窗户外向里看去,里面一套跟上述屠宰场相似的机械化生产线显然没有使用过的痕迹。记者随即询问居住在周围的职工这个屠宰场什么时候开工,他们却都异口同声说不知道。据知情人说,这套生产线是平桥区商务局挪用了上级部门下发给各乡镇屠宰点的补贴建成的。更奇怪的是,这个刚刚建成的屠宰场却在还未建成的时候就已经被平桥区商务局年检为“合格”。
为什么“合法”的不能开工,而“非法”的却正常营业呢?从市商务局一份文件处理笺上,记者找到了原因。处理笺的意见上写道:“平桥区商务局在未经过市政府定点办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新建平桥区东区屠宰场并关闭原依法设立的兰店乡、肖店乡、彭家湾乡定点屠宰场。这种做法严重违犯了国务院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生猪定点场设置规划》的有关规定,建议市政府屠宰办依规迅速予以纠正。”
为什么舍弃一直都在经营的合法屠宰场,而挪用资金新建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屠宰场?究其原因,按照周金富的说法是,平桥区商务局某些领导认为他们“不听话、不服管”。围绕着“合法”与“非法”之争,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本报记者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