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县法院箭厂河法庭快速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杨某系湖北省麻城市人,其与被告肖某结婚后,双方由于性格不和分居多年,杨某一直在外打工。前不久,杨某请假从外地赶回新县,并与被告肖某一起来到法庭,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于时间紧,原告杨某提出希望法院尽快办理的请求。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本着便民的司法理念,法官当天就帮助当事人办齐立案手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又当即开庭审理,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杨某又提出想回娘家看看父母,考虑到当事人来回新县麻城之间,既耗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承办法官当即带领当事人驱车前往县城办理好文书,并当场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李伦达 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