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9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潘某伙同郭某、刘某,采取翻墙入院的方式,将丁某家现金9400元盗走。案发后,刘某、郭某相继被抓获,潘某一直在逃,后被罗山县公安局网上追逃。其间,潘新派出所多次组织民警到其家中抓捕均未果,派出所指导员赵恒、民警彭强数次做其父母思想工作,规劝潘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民警的强大心理攻势下,潘某于10月15日晚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潘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潘某对其在丁某家盗窃94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已被刑事拘留。(胡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