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 卫敏丽)近年来,民政部门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是记者近日从民政部了解到的。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国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革。各地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陆续新建、改建、扩建了一批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等机构,使国办养老机构的数量持续增加。同时,国办养老机构适应形势的发展,不断推进并实现从封闭型向开放型,从救济型向福利型,从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娱乐综合型的转变;普遍推行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创新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了规范专业的服务品质。

与此同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一些地方还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和完善了许多新的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促进民办养老机构蓬勃发展。

此外,我国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行业标准,从服务、管理、设施等方面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有力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机构养老面向的主要对象:一是需由政府供养的孤寡老人,二是空巢老人,三是家庭无力照顾的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四是有经济支付能力愿意到机构照料的老人。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机构养老是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养老服务,虽然机构养老在我国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中处于补充地位,但它的补充作用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