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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求 我有所应


□本报记者 马童

近日,潢川县居民刘先生拨打市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该县传流店乡经坊寺村村民王某私自将村内公共化粪池回填,导致污水无法排出,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诉求尽快恢复原貌,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潢川县热线中心接到派单后,立即将该问题转交传流店乡政府解决。

“这种做法很恶劣。”传流店乡相关经办人员对记者说,“邻里有纠纷,用这种方式泄愤很不好。我们已联系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一起组织调解。”

经坊寺村包村干部组织包括反映人刘先生在内的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和村民王某等召开了现场调解会。在听取并收集了包括反映人刘先生在内的群众意见后,经办干部与村民王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说服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使其同意以村民公共利益为重,对相关做法进行更正。

经村民提议,王某同意让出4米宽的生产道路,保障村民日常生活和机械下田,同时清理掉化粪池上方填埋的土方并留出所有检修口,保障化粪池能够正常使用及维护。

调解会后,传流店乡执法队、经坊寺村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一同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确认,商讨整改细节。村民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相关不当行为,但要求其必须按照现场确认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此,王某表示同意,并承诺尽快落实。

6月23日,记者致电潢川县热线中心,经办人员表示,王某已安排机械进行施工,相关整改约定很快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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