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为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12日,全省优秀公诉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案件指导组组长锦传涛带领第四评议组,到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
此次评议的案件为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系被告人不认罪认罚案件。庭审中,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立足法律条文精准剖析犯罪行为,运用多媒体示证,对重点证据清晰标注。同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论证清晰、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意见,指控犯罪坚定有力。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一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其深刻认识错误;另一方面,结合犯罪性质、情节,阐明量刑法律依据,促使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淮滨县人大代表秦文华表示,庭审中,公诉人准备充分,多媒体示证直观展示犯罪行为,法庭教育深刻,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充分展现了检察官出庭公诉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
省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庭审各环节进行“把脉问诊”。评议组成员围绕法律文书质量、证据审查运用、举证质证技巧、庭审应变能力等关键环节,既充分肯定亮点,又精准指出改进方向。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市人民检察院‘五提升’工作部署,坚持工作标准求极致、专业能力求精深、实战表现求卓越、案件质量求典范,持续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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