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星海)近年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撬动办案质效提升的重要支点,积极探索以“三步走”“三机制”“三举措”为内核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跑出高质效办案“新速度”。
“三步走”促繁简分流规范化。第一步是制定工作方案,精细划分繁简范围。该院制定《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简案快办”实施办法》,将不同刑事案件分流至简案组、繁案组办理,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第二步是界定繁简案件,确保分流得当。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对案件进行识别筛选,避免程序倒转。第三步是整合办案力量,配齐配强团队。该院根据专业化办案的要求,建立简案、繁案办理团队。
“三机制”促繁简分流高效化。该院不断完善协作联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刑事案件靠前把关。健全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新类型、涉众型及疑难复杂案件,就案件定性、证据标准、强制措施适用、量刑情节等重要问题与侦查机关会商研判,进一步明确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建立多部门简案集中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简案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集中开庭审理的集约化办案模式。
“三举措”促繁简分流精细化。该院对有可能实现刑事和解、追赃挽损的案件,由办案组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矛盾调处工作,节约司法资源;对分流至简案组的简单案件,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均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对简案办理中发现的取证不规范问题,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提醒函,督促其及时整改,全面优化办案质量,共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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