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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

公开审查听证一起不起诉案件


本报讯(杜远银 夏训巍)近日,淮滨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到案发地三空桥乡曹塘村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该案件当事人系亲兄弟,双方已进行和解。公开审查听证会上,淮滨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公开审查的目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和案件的基本情况。

6月8日,曹某甲因宅基地纠纷与其二弟曹某乙发生争吵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曹某甲用钳子将曹某乙打伤致轻伤二级。淮滨县检察院认为,曹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谅解,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曹某甲不起诉。

淮滨县公安局侦查人员从案件侦办经过、发案原因、法律适用等角度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意见,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

与会代表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评议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提出的不起诉意见,兼顾了“情、理、法”,从教育、感化、挽救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体现了法律和情理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作不起诉的意见。

该案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向淮滨县检察院表示感谢,认为检察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审查案件,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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